闽南网3月5日讯 今天,是全国第54个“学雷锋日”。昨日上午,石狮市委宣传部介绍,在全国学雷锋日前夕,中宣部公布了第二批“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名单。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光荣入选,是福建省被表彰命名的两个集体之一,也是全国被表彰命名的两个公安集体之一。 据悉,此次命名的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标兵,是全社会模范传承雷锋精神、带头践行核心价值观的突出代表,通过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引导人们做雷锋精神的忠实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 石狮凤里派出所成立于1994年,辖区常住人口3万多人、外来人口7万多人。建所以来,一代代的凤里民警坚持学习、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制定和兑现“零门槛、零距离、零投诉”的服务承诺。长期以来,全体凤里民警坚持立足本职,践行雷锋精神,每个民警都要求自己要“在什么岗位就干好什么工作”,当好平安建设的“螺丝钉”,为维护辖区社会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一份贡献。不断优化和提升为民服务,辖区群众交口称赞。 凤里派出所始终秉持爱民为民、创先争优的优良传统,持续深入组织开展“创人民满意警队、做群众喜爱警察”主题实践活动,做到“民需我做、民困我助、民难我帮”,默默地为百姓守护着平安、传递着温暖,深受辖区群众的肯定和赞誉。继2005年8月25日被国务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派出所”荣誉称号后,该所又先后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集体”“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并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 昨日中午,该所教导员黄振东介绍,他们将于今日下午3点,在石狮鸳鸯池公园“e警务室”开展学习雷锋纪念活动。届时,将向现场市民发放防骗防盗等宣传材料,同时将展示部分警用设备。 此外,派出所民警还将组建志愿者服务队,慰问辖区孤寡老人,回访受助儿童,在全国公安系统发布学习雷锋的活动倡议书,希望广大市民参与活动,给需要的人力所能及的帮助。 本文来自:闽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