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丰泽东海派出所,刘某写下一份保证书,声称已将阿兰(化名)的私密照片删除,并承诺从当日起,不持有、复制和传播对方的照片。同时,他还向阿兰及其丈夫林先生道歉,答应补偿3000元。刘某是一名已婚男子,今年30岁。去年,他和公司的同事、已婚少妇阿兰发生了婚外情。今年年初,阿兰提出分手,刘某就将阿兰和他视频时的私密照片,用QQ群发给阿兰的110多个亲友,还不断发短信骚扰阿兰和林先生。不堪骚扰,阿兰最终选择了报警。 【第一回】少妇搞婚外情 分手后惹麻烦27岁的阿兰是南平人,两年前与宁德人林先生结婚。去年,她在泉州市区一家公司上班,与已婚的刘某发生婚外情。之后,阿兰多次穿着清凉,与刘某QQ视频。不料,刘某对这些视频片段进行了截图。去年4月,阿兰的电脑出现故障,拿给刘某修理。刘某借修理电脑的机会,拷走了她的QQ资料。在这些资料里面,有阿兰大约110个亲人、好友和熟人。今年年初,阿兰怀孕了。她向刘某提出分手,刘某却不甘心。今年3月中旬,刘某发短信给阿兰的老公林先生,声称阿兰肚子里的孩子可能是他的。林先生为此询问阿兰,阿兰向林先生坦白了她与刘某的一切,并表示愿意悔改。林先生尽管非常愤怒,但他还是原谅了妻子。但是,从4月1日起,刘某就频频发短信骚扰阿兰,颇多侮辱之词。
|